彭洋出诊的医院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9192503.html今天位于南京闹市区的“凶宅”进行第一次拍卖。尽管该豪宅原价万,降价到万,算下来才2万2一平,并且超过人进行围观,但是截止到目前,没有一人报名。
豪宅低于市场价,无人报名
该豪宅位于寸土寸金的秦淮区龙蟠中路,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内容显示,要拍卖的房子建筑面积为.82平方米,年建成,起拍价只有万,平均每平低至2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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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我们曾简单的报道过,该豪宅的主人因为抑郁症自杀(详情请戳:南京闹市区“凶宅”降价万待拍,原房主乃身价上亿的富商……)
后据现代快报报道:该房主可能生意做得不是很顺利,欠下了不少债务,到后来资不抵债。除了这套“凶宅”外,房主在苜蓿园附近还有套给父母住的房子,也即将面临拍卖。
另外一套豪宅也无人报名
通过鼓楼法院民事裁定书发现,因案件执行需要,拍卖房主名下位于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号7幢一单元2室、秦淮区苜蓿园大街66号39幢三单元室不动产所有权。
位于苜蓿园大街的房产,也在今天进行拍卖,这套房产建筑面积为.49平方米,市场价为万元,起拍价万元。不过截止到现在,也无人报名。
该房产位于紫金山下月牙湖旁,地理位置很优越,算下来2万8一平,同小区的二手房已经卖到3万4一平。无人报名,可能是因为法拍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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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房源面临流拍
目前,这两套房源的拍卖仍在继续,将持续到10月30日上午10时。如果届时仍无人报名,两套房源将最终流拍。
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关于降低保留价,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来源:凤凰网房产南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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