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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追逐竞驶超速达200南京这个司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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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追逐竞驶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

都是出于斗气寻刺激炫车技等原因

且一般都会选择在

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内环快速路上

8月26日上午,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两名驾驶人追逐竞驶的地点居然在限速只有每小时30公里的支路街巷。两人在驾车过程中,其中一辆车超速达%,两车还伴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并最终引发撞击事故。庭审当天,法院未当庭宣判。

事情发生在年11月17日下午1点半左右,女子陈某驾车行驶至栖霞区迈化路,发现男子赵某乘坐在前方一辆轿车内,因两人有旧怨,失去冷静的陈某驾车追赶。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陈某先是在迈化路上两次撞击前车尾部。当两车先后驶入支路街巷(逸文路)后,均已远超过每小时30公里限速标准。之后,前车驾驶员发现路口信号灯为红灯,于是驾车穿越道路中央*实线,闯红灯通过路口。陈某则紧随其后,先是撞了一辆正常等红灯的网约车,之后车辆失控冲入路边花坛。行车记录仪的画面反映出后车追、前车逃的完整过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为由对两车驾驶员立案侦查。

△法院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我们调查的时候,这两辆机动车实际上在行驶过程中有一个追逐的过程,逸文路限速是30km/h,经过检测,他们开的时速一个接近90km/h,一个甚至超过了90km/h,超过了规定限速的%,但是他们的绝对速度都没有达到km/h,如果按照往常那种追逐竞驶,他们还不一定符合,但是在特定的道路条件下,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犯罪的行为。南京交警七大队副大队长王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此检察院还专门召开了听证会,认为前车属于被动的状态,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也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但由于情节较轻,最后检察机关就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不过,后车情节相对较重,所以最后公诉到法院来,由法院来判决。

据介绍,被告人陈某与男性朋友赵某之间存在民事纠纷,所以这才引发了以上事件。此外,陈某与另一位驾驶员因为超速、违反禁止标线、闯红灯被交警七大队处以罚款元,驾照记21分的行*处罚。

26日上午,该案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行为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陈某主动坦白、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及认罪的态度,建议法庭判处陈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元。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多次表达了其后悔的态度,并当庭表示认罪。据悉,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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