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快报》文/李笑笑
6月14日晚间,中成股份发布公告称,年6月12日,公司与沙巴有色金属股份公司签订了《越南禄善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
中成股份将为沙巴有色金属股份公司在越南平福省实施MWp禄善光伏发电站项目,(包括MWp禄善光伏发电厂、MWp禄善光伏发电厂和50MWp禄善光伏发电厂)。本项目分两期执行:第一期为MWp禄善光伏发电厂,第二期为MWp禄善光伏发电厂和50MWp禄善光伏发电厂。
公告显示,该合同价格暂估总价为2.亿美元,最终合同价格双方将在商谈EPC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合同价格包含在越南发生的关税、增值税和外国承包商税等所有税费,由雇主负责办理并代为缴纳,并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本项目每期工期不超过12个月,不包括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第二期在第一期竣工后开始实施。雇主为本项目融资签订的贷款协议生效;承包商向雇主开具生效的预付款保函并收到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
若雇主为本项目融资签订的贷款协议生效,且承包商向雇主开具生效的预付款保函并收到预付款,合同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