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会聚餐喝酒致死公司赔56万家属还找同事索赔20万?
南京一公司组织年会员工喝酒致死赔56万还找同桌同事索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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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期间,中国都有年会、聚餐、年饭的传统,大家辛苦了一年,在一起聚一聚,闹一闹,自然离不开喝酒。中国是一个酒文化深厚的国度,但是喝酒喝多了就不好了,甚至是喝出事,喝死人。
去年,南京发生过一起年会还是公司聚餐,员工喝多了,骑电动车回家致残,找公司赔偿的事,当时笔者觉得,以后谁还敢组织聚餐、年会?再说员工自己喝酒骑电动车本身就是违法违章。但是公司也有义务照看、照料醉酒员工,送他们回家,不能只顾喝,喝高兴了,各自回家。
最近,南京又发生了一起公司年会,喝酒过量,把人喝死的事情。家属索赔56万,公司赔了。同桌的老*也被索赔20万,法院不予支持。(据1月2日现代快报、观察者网消息)
这件事情出现,应该说是一个悲剧,本来是想热闹一下,庆祝一下,高兴一下,是一件好事,公司也花钱了。但是出了意外。而且员工老周还是死在公司工作场所,这事确实公司有责任,饭局、年会公司组织,又死在公司场所。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死者为大,跨年夜,家属等来的是一具尸体,这种打击刺激谁也受不了。钱也弥补不了问题。至于老*,法院认为饭局、年会不是他组织的,老*没喝酒,也没劝酒,而且提前走了,也没看护、照顾义务。
话说,家属为什么要告老*,难道他俩平时不好?是竞争对手,还是有点矛盾,所以家属怀疑?人又是怎么死的?是有隐疾,还是有突发疾病,如果酒精中*,不至于当场死亡。喝酒这事,适量就好,不要强迫,不要逼着人喝酒。每个人酒量有大有小,不要勉强,有的人对酒精过敏,喝多了会中*,每个人解酒、醒酒能力不一样。有的人有一些疾病,酒精会诱发发作,导致死亡。所以,喝酒这件事,随意、高兴,喝好就行,不要喝倒。
也不排除老周人缘不好,所以领导、同事,故意整他,敬酒、劝酒,把他放倒?不管怎么样,跨年没跨过去,就算赔了56万,也没啥用,钱换不回来活生生的一条性命来。(字)
文
柳轻侯(作家、新闻人、策划人。苏白传媒本部策划部策划编辑、评论员)
审读:苏白传媒编审邹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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