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南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第一天,南京各区城管执法人员上路进行检查、督查。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秦淮区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棉鞋营南无名巷巷口一小吃店时,发现小吃店没有分类,要求整改后仍未分类,执法人员对该店老板开出了南京首张垃圾分类个人处罚单,罚款30元。
△当场处罚决定书
11月1日早上7点,秦淮区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巡查垃圾分类工作。当巡查至棉鞋营南无名巷巷口某小吃店时,发现餐馆老板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当场教育当事人,要求分类投放。
等到执法人员再次回头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整改,执法人员依据11月1日新实施的《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当场被处罚30元。
△南京开出垃圾分类首家个人处罚单
秦淮区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指导员陈向峰介绍,之前城管执法人员和社区已经多次沿街宣传过垃圾分类,但是真正实施后,还是有人没有进行垃圾分类。小吃店老板也意识到了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当场缴纳了罚款。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
通讯员庞博记者赵丹丹
编辑:灵灵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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