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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狗咬狗,又是狗咬人,
发生损失该由谁负责?
近日,苏州市吴江法院审结了
一起这样的案件。
据现代快报消息,今年5月的一天傍晚,市民戴某用牵引绳牵着其饲养的大型犬,站在某商店门口,恰巧遇到周某用牵引绳牵着其饲养的泰迪狗在散步。
两狗相遇发生冲突,大型犬凭借身体优势,将泰迪狗咬伤。随后,周某立即送医院救治,但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而救治中泰迪狗还咬伤了周某中指。
周某与戴某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后周某将戴某诉至法院,要求戴某赔偿购买、饲养泰迪狗的费用及自己的医疗费合计近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戴某饲养的动物造成周某饲养的动物死亡的损害后果,饲养人戴某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周某在遛狗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不当的过失,可依法减轻戴某的赔偿责任,遂认定周某自负20%的责任,戴某承担80%的责任。
对周某遭受的损失,承办法官走访了周边的宠物店,酌情认定泰迪狗死亡时的市场价格;对于周某主张的医疗费,考虑到泰迪狗被咬伤后神志不清,在不能作出正常判断的情况下,咬伤自己的主人,与戴某所养犬的先前撕咬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对原告周某的该项损害予以认定。
据上,法院最终判决戴某赔偿周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余元。
虽然周某得到了经济赔偿,
但心理和精神上的损失
短期内是很难得到弥补的。
对于“毛球控”的人来说,
狗狗是一种很可爱的一种生物。
但随着苏州市犬只数量的激增,
再加上一些养狗的人疏于管理,
犬伤人、犬扰民等事件时有发生,
随地便溺等污染环境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为规范养狗行为,《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年9月21日批准,将于年1月1日正式实行。
修订后的条例相较于之前有哪些变化?
设立了哪些新规定?
怎样为养犬拴上法治“牵绳”?
一张图带你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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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问答如下:
(下拉查看)
1.本市养犬需要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吗?在哪里进行免疫?
答:本市养犬需要对犬只进行免疫。修订后的条例规定:本市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犬龄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的,养犬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犬只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取得畜牧兽医部门印发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
畜牧兽医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设置犬只狂犬病免疫点,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2.本市养犬需要登记吗?在哪些地点可以办理养犬登记?
答:本市养犬需要登记。修订后的条例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免疫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超过四个月的犬只。
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养犬登记办理场所,并会同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措施,逐步实现犬只的狂犬病免疫与养犬登记在同一场所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为办理养犬登记、延续、变更、注销等手续提供便利。
3.苏州市养犬有数量限制吗?已经办理养犬登记的如何处理?
答:苏州市实行重点管理区内一户一犬制度。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
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由市、县级市(区)人民*府根据城镇建设现状、人口居住密度等情况确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单位可以养犬吗?
答:需要对场所进行养犬护卫的单位可以养犬,但犬只不得带至所护卫场所以外的地区。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单位饲养的护卫犬只不得离开护卫场所。因免疫、诊疗等需要离开护卫场所的,养犬人应当将其装入犬袋犬笼。
5.苏州健身步道很多,可以带狗一起走走吗?
答:健身步道不可以带狗狗一起遛遛的。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饭店、园林、封闭式公园、健身步道、机关、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养老院、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机、船)室,以及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上述单位、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
6.犬只伤人后如何处理?
答:养犬人要严格管理自己的犬只,如果犬只伤人了,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或者第三人过错造成伤害的,由受害人或者第三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更重要的是,公安机关要将伤人犬只实施收容,由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连续进行医学留验观察十日,有关检查、饲养等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7.养犬人会因为违法养犬行为影响到自己的信用吗?
答: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人受到三次行*处罚或者具有违法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并伤害他人情形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终生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相关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违法行为人为流动人口的,相关处罚信息一并纳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如果你真的爱自己的狗狗,
请配合做好犬类免疫和登记工作。
对宠物负责,也对他人的健康安全负责!
没有不对的狗狗,只有不对的主人,
出门带绳、拉屎就铲、不让狗乱叫
做文明养狗人!
同意的,点个ZAN吧!
来源:苏州发布、看苏州、现代快报通讯员厉昱中陆蕴记者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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