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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现场综合现代快报、常州头条、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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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步入老年阶段之后,入住养老院将成为很多人老年人的归宿,也是很多子女无奈的选择。然而,养老院在接收老人的时候面临着一个尴尬问题,老人在养老院里意外事故、突发疾患,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负?
江苏常州的尹先生反映,他的母亲前段时间吊死在当地一家养老院,对方非但不愿承担责任,态度还非常不好。对此,涉事养老院表示,他们在这件事情当中没有过错,无须承担所谓的责任。
4月3日,据尹先生透露,养老院的态度让家属非常失望,他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要求养老院登报致歉,并索赔一块钱。
两年前,他和家人商量后将85岁的老母亲送到常州一家名叫“同泰颐养园”的养老院。没想到的是,今年1月20日,工作人员发现尹先生的母亲用一截电线吊在养老院活动室内的康复器材上。被发现时,还不到10分钟时间。
发现情况后,他们随医院,其子女隔了很久才到现场,延误了抢救时间。事发后,院方也安排人上门去送了花圈,安慰了家属。
尹先生表示,他们只是希望养老院能对母亲的死拿出个态度,并不想通过这件事获得多少赔偿。“我们把人送到养老院,他们就有监护责任。人是在养老院意外死亡的,不管怎么说,养老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养老院:我们没错,建议走司法途径
4月3日下午,工作人员称,1月20日确实有一位老人吊死,但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尹先生的母亲是该养老院内的“自理”老人,没有专门的护理人员一对一服务。
养老院在这件事情上不存在任何过错,且事后也向家属进行了慰问。也正因此,院方认为,尹先生一家的诉求有点“过分”。在养老院死去的老人多了,要是每个都赔,那还怎么经营下去?他们如果还有想法,希望他们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个事情。
对此,尹先生表示,养老院如此蛮横的态度令家属非常失望,他将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
网友的看法意见各异:
无独有偶,养老院发生过不少类似事故案件
老人养老院坠亡,谁之责?法院:家属和院方都有过错
年11月,因父亲年龄较大,又患有老年痴呆的症状,家人将老人送至养老院。可没想到,老人入住养老院尚不足一个月,突然坠楼身亡。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老冯家人一怒之下,将养老院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47万余元。
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大小,酌情确定老冯承担90%责任;老年公寓承担10%责任。故判决,老年公寓赔偿老冯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共计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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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老年人或家属最好与养老院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养老院的看护义务要有明确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很多养老协议中,养老院为了保护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时都会与老人及其家属签署免责协议,家属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要马上提出。
同时,养老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机制。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改善养老院的居住条件,增加便于他们生活的各种设施,减少意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