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长江禁捕、禁止销售江鲜,扬州三家饭店却以"江杂鱼"为噱头招揽顾客,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后发现,他们使用的都是菜场买回来的普通养殖鱼。近日,三家饭店因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三家饭店的外卖平台发布关于"江杂鱼"的菜品
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长江禁渔"网络交易监测时,发现在外卖平台上发现一家外卖店售卖名为"咸菜江杂鱼"的菜品、两家外卖店售卖名为"江杂鱼"的菜品。于是立即将线索移交给辖区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城中分局、城南分局。
执法人员立即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没有发现涉事外卖店使用"江杂鱼"类食材制作菜肴的行为。执法人员核查进货凭证,对使用的食材追踪溯源后,最终查实,相关餐饮单位没有使用长江流域的渔获物进行制作,实际使用的都是农贸市场上购买的普通养殖鱼产品。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些餐饮单位知晓并清楚长江禁捕及禁止销售江鲜的相关规定,却在外卖平台以"江杂鱼"为噱头招揽顾客,实际并不提供长江流域渔获食材的相关菜肴,属于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分别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场监管局累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家(次),对美团、饿了么等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行政指导8次,督促清理含"江鲜"等字样的网店名称27个,下架或整改非法网络交易信息条,查处10起案件。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发现网络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或者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通讯员供图)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