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杭州交通综合发布
来源:*金眼(zjhuangjinyan)、新浪微博、现代快报等
转载已获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前不久,
一位女子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规定
天天穿名牌新衣服,
然后再申请退货,
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今天早上
"一个姑娘网购了18件衣服
在旅游后突然要求退货"的新闻
也登上了热搜第一
李先生跟妻子开了一家淘宝店
这位退货姑娘正在他家顾客↓
事情要从4月25号说起,
当天有位顾客在李先生的网店
买了18件衣服,总价多块钱。
他说这算是一笔大额订单,
两天后顾客签收了这18件衣服。
可5月5号下午,
对方突然发起了退货请求。
李先生说: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
(18件都要退?)全退。
(有没有选什么理由呢?)理由就是不喜欢。”
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
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
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
这名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
后来淘宝客服介入,
判定买家赢,
这让李先生很难理解。
李先生说,
当时他想着顾客既然不喜欢,
也接受了对方退货的决定,
但因为心里感觉委屈,
就通过这名顾客的手机号加了